中卫市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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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6月24日,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代检察长李晓军主持召开第7次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,总结上半年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业务数据发展情况,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。
会上,综合业务部通报了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运行态势,第三检察部总结分析了刑事执行检察和自侦工作情况,各主管院领导对分管业务条线工作进行了点评分析。“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见效仍显不够”、“两项监督工作有些滞后”、“刑事执行监督仍需加强”、“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仍是短板”......会议紧紧聚焦核心业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不足,深入进行分析研判,进一步明确改进提升的思路、举措。
李晓军代检察长总结时强调,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“大抓发展、抓大发展、抓高质量发展”的理念,虽然这是对经济工作提出的要求,但在检察工作中也同样适用。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、高质量发展,需要积少成多、聚沙成塔、聚水成涓的决心和恒心。唯有实现每一名检察人员、每一个业务条线的一个个“小目标”,才能真正汇聚成中卫检察工作发展的“大目标”。
一是以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,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。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,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上下的重要政治任务。要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“大学习、大讨论、大宣传、大实践”活动为牵引,紧紧聚焦党代会确定的重点任务来谋划检察工作,努力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、争先进位,更加坚定自觉把“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”的检察责任、检察担当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、各方面。
二是以检察工作“质量建设年”为牵引,坚持“求极致”“止于至善”标准,着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。“被动受理”案件要做到注重质效,在严格依法办案保证质量的前提下,也要兼顾办案效率,实现两者的高度有机统一。“主动监督”活动要深入全面扎实,全方位、精准化、高效化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,不能失位、不能缺位、也不能越位。“依法能动履职”工作要更加积极主动,自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以“一域”带“全局”,实现“我管”促“都管”。通过持续不断质量变革,推动检察办案活动实现彻底性转变、根本性变革,逐步构建起以监督办案为主体、司法办案为辅助的检察工作新格局,推动检察工作实现量的提升和质的飞跃。
三是以优化工作运行机制、释放发展活力为引领,着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坚持用指标夯实发展力。围绕指标抓业务、聚焦工作抓指标,建立业务指标动态监测机制,持续深化指标分析研判、精准调度,坚持“两手抓”实现“两促进”,着力推动优势项目继续巩固、中游项目呈现“进”的状态、薄弱项目实现新变化。坚持用数据创造生产力。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,善于运用数据资源挖掘办案线索,用好用活现有数据,积极拓展其他外部资源,真正实现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。坚持用管理激发战斗力。持续优化完善上下级院之间、内设部门之间、业务部门之间协作配合、协同发展机制,促进形成扁平化运转、协同化运行、一体化发展工作模式,最大程度发挥综合管理效能,切实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